甲方:江西中医学院
乙方:学生(签名)
学 院班级
联系电话邮政编码
家庭住址
身 份 证
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,保障学生身心健康,增强学生法律观念与诚信意识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学院与学生签订诚信协议如下:
一、学校的权利与义务
(一)权利
1.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,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培养和教育。
2.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,制定并执行各种规章制度,按照有关条例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,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。
(二)义务
1.贯彻落实《中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,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提高学生综合素质。
2.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。
3.为学生使用教学设施、设备、图书资料提供便利,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。
4.扶助家庭经济困难、品学兼优的学生。采取各项扶困措施(奖、免、贷、助、补)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。
5.依据国家就业政策,为毕业生(结业生)提供就业指导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。
二、学生的权利与义务
(一)权利
1.学生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。
2.学生享有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学生权利,有参加体育锻炼的权利,有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在校大学生医疗卫生的权利。
3.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及相关服务的权利。
4.学生有权向学校申请组织和参加有关科技、文学、艺术体育等校内社团,利用课余时间开展社会实践。
5.学生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择业。
6.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有申请助学贷款、困难资助、缓交学费或勤工助学的权利。
7.依法享有向学校反映问题及提出批评、建议的权利。
8.其他合法权利。
(二)义务
1.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。
2.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形象,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。
3.坚持学习科技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,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,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,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。勤奋学习,奋发进取,全面发展。
4.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学校的要求缴纳学杂费。
5.其他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。
三、学生的诚信要求
(一)思想政治诚信要求:
1.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,拥护党的领导,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江泽民文选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。
2.深刻理解和坚决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维护稳定。
3.坚持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、树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。
4.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树立为国为民的责任心。
5.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自我牺牲的精神,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,努力维护集体的利益。
6.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认真践行“八荣八耻”精神,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伦理道德,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。
(二)守纪诚信要求:
1.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,不做违反校规校纪的事情,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。
2.遵纪守法,绝不参与任何犯罪组织和犯罪活动,绝不参与任何非法宗教组织,坚决拒绝并反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,不参加传销活动。
3.不组织、参与非法集聚或游行。
4.不拉帮结派,不打架斗殴,不酗酒闹事,不寻衅滋事,不偷窃、诈骗。
5.不诽谤污蔑他人,不参与赌博,不吸毒贩毒。
6.不参与任何淫秽犯罪活动,不观看淫秽光碟。
7.不在校外租房,不在校内外的江河湖泊或水库、池溏等地游泳,不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等。
8.不擅自离校,请假销假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
9.不利用网络从事非法活动,不在外通宵上网。
(三)学习诚信要求:
1.立志为国家和人类的进步作贡献,明确学习目的,热爱专业,刻苦钻研,勇于探索,积极实践,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,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。
2.遵守考试纪律,考试不作弊,不代考、替考,不抄袭作业,不剽窃论文。
3.认真遵守院系关于实习、见习期间的各种规章制度。
(四)生活诚信要求:
1.文明礼貌,尊敬师长,师生关系做到和谐融洽。
2.实事求是,谦虚谨慎,为人正直,与人为善,乐于助人,严于律己,宽以待人,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3.团结友爱,关心集体,热心公益,积极向上。
4.男女交往文明,自尊自爱。
5.讲究卫生,热爱劳动,积极参与卫生打扫,不乱扔垃圾,不乱丢果皮杂物,不践踏草坪,不故意损坏学校的公共财产,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整洁,共同创造良好学习和生活环境。
6.保持个人衣着整洁,勤洗澡换衣,勤理发。早睡早起,定时休息,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。
7.面对学习、经济、就业、人际关系等压力,及时做好心理调节,克服心理障碍与消除压力,树立信心,发奋图强,茁壮成长。
8.与外国留学生等外籍人士交往要注意有礼有节,要维护祖国的尊严,尊重外国风俗习惯等。
9.维护民族团结,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等。
10.积极锻炼身体,保持健康体魄。
(五)安全诚信要求:
1.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能力,主动配合学院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骗、防滋扰等工作,不私自组织或参与春游、秋游、郊游等各类旅游活动。
2.在社会交往、勤工助学、社团活动、实习见习、求职择业等方面要注意安全,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3.注意饮食安全与卫生,不喝生水,不吃不洁不熟食品。
4.切实注意节假日往返学校与家庭途中的安全,如有意外及时与家长和学校联系。
(六)交费诚信要求:
1.按时足额交纳学费,不有意拖欠学费。
2.申请缓交学费不弄虚作假,申请贫困补助不提供虚假材料,如实填写家境情况。
(七) 信贷诚信要求:
1.申请助学贷款时不提供虚假材料。
2.按时偿还贷款利息,切实履行相应义务。
3.按约定时间如期还贷,珍惜个人及学校的信贷信誉。
(八) 就业诚信要求:
1.就业时遵循自主择业、双向选择的原则,做到学以致用和人尽其才。
2.就业求职时如实填写个人履历,不造假。
3.严守诚信原则,不随意违约,在求职与就业过程中不做任何有损学校名誉和个人形象的事情。
四、奖励与惩罚
(一)学校每年根据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、《江西中医学院学生手册》及有关规定,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定,建立诚信档案。并将在学院网上公布诚信记录。
(二)诚信协议及学生诚信档案装入学生档案,作为评优评先、奖(助)学金评定、办理助学贷款及就业推荐等的必备材料。
(三)对违反校纪的学生,学校将视情节轻重、认识态度和悔改表现,依据《江西中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》,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。纪律处分分为: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等五种。
(四)学校有失信行为,学生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。
(五)学生有失信行为,将直接影响在校期间的评优、评奖、申请助学贷款、就业推荐等,性质恶劣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。
五、附则
(一)本协议一式两份,学校、学生(学生家长或监护人)各一份。
(二)本协议条例中如有与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,以法律法规为准。
(三)本协议有效期为签定之日至学生毕业(结业)离校。
甲方:江西中医学院(盖章) 年 月 日
本人承诺切实遵守各项诚信协议,如有违反,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。
乙方:学生(签名) 年 月 日
本人知晓以上内容,并承诺与学校一起做好教育管理工作。
学生家长(监护人)(签名) 年 月 日
家长联系电话工作单位
附件【江西中医学院学生诚信协议书.doc】